北京市于今年7月调整了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根据北京市劳动局的京劳社就 2000115号文件,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
(一)累计缴费时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300元;
(二)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321元;
(三)累计缴费时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343元;
(四)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的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365元;
(五)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385元;
(六)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一律按300元发放。
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后,其医疗补助金、供养直系亲属的抚恤金均按规定做相应调整。
资料来源: 精品购物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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