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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享受的社会保险

作者:硕博网    文章来源:中华硕博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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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保险是国家依法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是为了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生育、伤残等(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者中断就业时从社会和国家获得物质帮助的制度。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女职工有权享受的社会保险有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

   其中养老保险是由国家为年老、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目前对于养老保险的条件在全国范围内还不够统一和明确。一般说来,享受养老保险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女职工必须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一般女职工到55岁,从事技术和管理工作的女职工达到60岁;

(2)女职工极其所在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足额缴纳了养老保险费用;

(3)其它条件。   

资料来源:《公民实用法律知识600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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