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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人才优惠政策

作者:硕博网    文章来源:中华硕博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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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增强广州对高层次人才尤其是高校优秀毕业生的吸引力,广州今年又出台了吸引人才的新政策和新举措。

  户籍 由审批变准入

  变入户审批制度为户籍准入制度。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技师以上职业资格之一、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才,无论是单身人士本人或已婚人员夫妻双方均符合条件并有单位接收的,能够提供计划生育证明,均可以获批准引进。在穗连续从事传统中医、文化艺术、烹饪厨艺、雕刻等行业工作15年以上,并具有行业公认的特色技艺、社会效益和影响较大的佼佼者,办理广州户籍不受学历限制。

  居住证 可享受市民待遇

  今年1月起,广东开始实施《居住证》制度,户籍在上海欲赴穗工作、创业的人才,可申办《广东省居住证》,不迁户口、不转档案,到广州创业或就业,在子女入学、购房购车、创办企业、申办出国、科技资助、职称评审、参加保险等方面给予市民待遇。

  毕业生就业 政府埋单

  广州最近出台了对毕业生就业提供档案保管、组团赴省外招聘及其它就业服务给予财政补贴的政策。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中介机构成功向用人单位推荐,可获得政府的补贴。这些政策的实施为加快引进高素质的外地生源高校毕业生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高层次人才 专项资助

  设立了留学回国人员专项资金,用于改善来穗工作的留学回国人员生活条件和工作环境以及对留学人员短期回穗服务、讲学、技术支持、成果推荐、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等活动进行资助。对到广州创业的留学回国人员―次性无偿给予10万元创业经费。

  同时,广州还专门设立企业博士后工作专项经费,对在穗企业博土后工作站期满出站的博士后和企业的项目博士后,每人给予10万元安家费,项目博士后给予5万元安家费。对由市外进入广州市单位工作的博士后人员,给予5万元安家费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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