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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借款情况入档案 安徽出台贷款实施细则

作者:硕博网    文章来源:中华硕博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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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合肥1月1日电学生如何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如何还贷?安徽省教育厅、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四部门日前正式发出通知,明确了安徽省高校学子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细则。

  贷款如何申请?学生在校期间实行一次申请、银行分期发放的办法,学校可以分批次为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借款学生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以下材料:安徽省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说明;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和县教育局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

  贷款如何还贷?借款学生毕业离校前,学校应组织借款学生与经办银行制订还款计划,签订还款协议。借款学生与经办银行办理上述手续后,学校方可为其办理毕业手续。贷款还本付息可以采取多种方式。经办银行应允许借款学生根据就业和收入水平,自主选择毕业后24个月内的任何一个月起开始偿还贷款本息。具体还贷事宜,由借款学生在签订还款协议时向经办银行提出申请,经办银行进行审批。借款学生毕业或终止学业后1年内,可向经办银行提出一次调整还款计划的申请,经办银行应予受理并可根据实际情况和有关规定进行合理调整。经办银行应允许有条件的借款学生提前还贷,并按实际期限计算利息,不得加收除应付利息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另外,对于国家助学贷款,安徽省的经办银行、省学生贷款管理中心及各高等学校将共同建立学生还款约束机制。

  经办银行将建立有效的还贷监测系统,省学生贷款管理中心将建立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个人信息查询系统,各普通高校将建立本校借款学生的信息查询管理系统。借款学生毕业时,学校应将其贷款情况载入学生个人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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