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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青海发展享受优惠政策

作者:硕博网    文章来源:中华硕博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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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海省政府领导在接受采访时谈到,为吸引兄弟省区及外商积极参与青海开发,已出台一系列政策,另一批优惠政策也在制定中,有望短期内出台。

  已出台的有关招商引资、经济技术协作方面的政策包括《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若干规定》、《关于放开搞活我省国有中小企业的意见》、《青海省出售国有中小企业产权试行办法》、《关于在实施西部大开发中做好土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等。青海鼓励投资兴办产品出口企业、先进技术企业、农牧业开发、内外贸、旅游项目和交通、能源、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经批准的金融项目;鼓励兴办依托青海优势资源开发、加工企业以及国家和青海鼓励投资的其他产业和项目。

  目前,青海省委省政府已提出并即将出台的政策有:

  一、减免土地出让金或土地使用费。凡外来资金比例在25%以上的生产性 “三资”企业,在西宁市、海东地区免缴土地使用费;在6个民族自治州,免收土地使用费和土地出让金。兴办非生产性企业的,减半缴纳土地使用费。

  二、放宽准入制度。设立公司,按法规注册,资本金达不到规定的,首期出资额达到1万元以上,以后三年内可以分批足额到位,资本金到位前,企业可按注册资本额由每位股东按出资比例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一条对内外资都适用。

  三、降低企业设立成本。在企业登记注册时,国家规定的收费,按80%收取;青海省规定的行政性收费可以全免。

  四、提高政府办事效率。对于注册登记、土地审批,都有时间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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