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事厅云南省教育委员会文件
各地、州、市人事(人事劳动)局、教委,省级有关部、委、办、厅、局,各有关院校:
根据国家人事部人发[2000]12号、教育部[2000]12号及云政办发[2000]38号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将进行机构改革、机关人员分流任务重的实际,对今年从大中专毕业生中考录国家公务员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考试录用的范围
2000年全省各级国家机关原则上仍暂不接收大中专毕业生。公安、劳改、劳教。地税的基层单位在确属工作需要和有编制空缺的情况下,经批准后可以从对口的专业院校及地方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中通过考试录用部分公务员。
二、报名、考式程序
1、考录对象:公安院校(包括昆医法医系)、司法警官学校、人武学校应届毕业的大中专主;公安、地税、监狱、劳教系统所需专业的地方普通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含统配生、并轨生、省教委发文表彰的计划内优秀自费生)及地方普通院校99年毕业尚未就业的统配生、并轨生(不含自费生)。为确保今年“两基”的需要,师范类院校中非师专业的应届毕业土,经学校同意,可以报考公务员,其余师范类毕业生报考公务员从严掌握。
2、报名时间及地点 省人武学校毕业生由学校于5月15日至20日直接与省人事厅考试中心联系报名;省内公安院校毕业生(含昆医法医系的公安部门委培生)、司法警官学校的毕业生由学校于5月15日至20日直接与省公安厅、省监狱管理局、省劳教局联系报名事宜。 省内院校报考公安系统“选优生”的毕业生以及省内院校计算机等特需专业报考公安系统的毕业生,于5月15日至20日直接到省公安厅指定的地点报名(报名地点请与省公安厅联系)。 报考监狱、地税、劳教基层单位的省内、省外院校的毕业生(不含省司法警宫学校毕业生)以及报考公安系统的省外院校毕业生,于2000年6月10日至20日到省公安厅、省地税局、省监狱管理局。省劳教局报名。 学生本人如无法到现场报名,可由学生家长持学生本人学生证(或复印件)代为报名。
3、考试时间:5月份报名的于6月3日参加考试,6月报名的于7月15日参加考试。
4、考试科目:考试科目为《政治法律》和《行政管理及公文写作》两科。
5、公安、地税。监狱、劳教系统实行选拔考试,人武学校的毕业生实行资格考试,实行选拔考试的单位除公安院校、司法警官学校、两劳学院的考生外,其他院校的考生的报考人数与报考职位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3:1。
三、录用程序
选拔考试的笔试结束后,张榜公布成绩,按拟录用岗位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考核,考核合格者,予以录用。各职位因首次考核的人员不合格出现空缺职位时,可从报考同岗位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考核录用。 人武学校毕业生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发给资格合格证明(此合格证明限于人武部门有效,其他公务员性质的单位无效),其余考生不再发给资格证明。司法警官学校毕业生参加选拔考试落选者,监狱系统不再办理招工手续,公安院校毕业生考试落选的不能分配到公安系统任人民警察。 各地人武部间录用专武干事应优先从公务员考试合格的人武学校毕业生中择优选择。监狱、劳教、地税系统拟录用人员经考核、体检合格后报省人事厅计划与录用处审批办理录用手续;公安系统拟录用人员按云人发[1996]100号文件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四、考试为全省统考,有关考务工作由省人事厅考试中心负责。
附:省级直属(直管)单位从地方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中招考公务员名额省级直属(直管)单位从省内外地方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中招考公务员名额。
公安系统基层单位: 选优生:不限专业,本科以上。100名。
计算机等特需专业,大学本科以上。150名。
省监狱管理局下属单位: 大专以上:150名 中专以上:50名
省劳教局下属单位: 大专以上:55名
地税系统基层单位: 约150人,具体专业报名时另行通知
注:一位考生只能报考其中一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