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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年起,长春市按国家规定,原则上不再下达指令性分配计划,即对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不再包分配,将全面推向市场。近日长春市就此出台了一系列全新政策,重点引进本市急需的高层次毕业生。 长春市政府规定:“十五”期间,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手续到长春市属企业工作的应届博士后、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除本人正常工资外,将同时发放3年生活补贴;愿来长春市就业的本科以上的应届毕业生,可以先在长春落户,然后落实工作单位;取得国家学历的归国留学人员在长春就业的,可享受同等待遇。 认真把握外地生源的长线专业和专科以下毕业生进长春市的条件,并严格控制;长春市属师范学校的毕业生按招生时的计划落实就业;定向生(定额生)、委培生按招生时的规定就业。 大力鼓励毕业生到企业、科研单位、非公有制单位和农村就业。到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的毕业生,由当地人事、教育部门或人才交流机构负责接转关系、管理人事档案、保留相应身份,按签订的合同年限连续计算工龄,代办就业保险、评聘职称等事宜。大中专毕业生到农村领办和创办经济实体,从事种植、养殖和经营等活动,其人事和户粮关系由市、县(市)区人事局或人才中心统一管理,保留相应身份,连续计算工作年限并代办档案工资调整、职称申报、社会保险等事宜。(李安达) 资料来源:人民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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