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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必须是市人才集体存档单位,聘用人员档案应集中在市人才存档。 申报单位应提供以下材料:
1. 单位需求报告(单位性质、规模、基本情况、申报理由、学生基本情况及生源地) 2. 非北京生源学生身份证复印件 3. 学校推荐表 4. 由学校分配部门出具国家统分证明 5. 学习成绩单(需加盖学校审核章) 6. 英语四级证书复印件 7. 填写非北京生源毕业生进京审批表(一式三份) 8. 申报单位如果是高科技企业、民营科技企业需出具由北京科委颁发的证书 9. 由市人才中心统一、集中报市人事局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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