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人事局,市直及中央、省驻汕单位:
我省普通高校“扩招”学生毕业的第一年,毕业生人数将比去年有较大幅度增加。为做好今年我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为我市社会经济建设引进、接收更多急需人才,促进毕业生顺利就业,确保社会稳定,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特提出如下具体工作意见:
一、基本原则
积极推进就业制度的改革,加快建立和完善不包分配、双向选择、竞争上岗、择优录用的就业机制。紧密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重点,加大高层次、高素质及紧缺专业毕业生的吸纳力度,加强毕业生就业指导和宏观调控。
1、 积极培育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市场。在国家和省的就业方针、政策的指导下,毕业生就业实行以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就业主渠道。各级政府人事部门要大力培育毕业生人才市场,积极为毕业生提供择业的场所、机会和就业信息,继续发挥大型人才集市和常设型人才市场的作用,通过市场配置优化毕业生人才队伍。市人事局拟在春节后和七月份举办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洽谈会和洽谈周,为供需双方搭桥牵线。日常的人才市场为毕业生就业提供优质服务。汕头人才网要为毕业生提供方便快捷的网上查询、招聘、求职、政策咨询等服务。
2、 主动为我市吸纳优秀人才和急需人才。围绕我市发展战略和工作重点,多渠道、多形式地为市重点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三资企业、乡镇企业以及民营企业引进吸纳急需人才。本科以上及紧缺专业毕业生优先吸纳。
3、加强就业指导和宏观调控。人事部门积极做好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继续鼓励毕业生到三资、乡镇、民营企业工作,并提供方便高质的人事托管服务。严格控制毕业生进入机关,机关由省统一下达增人指标录用毕业生的,必须由市按规定统一组织考试,择优录用。继续公开考试选招一批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加大调控力度,推动市区生源毕业生进入人才市场就业。严格控制非我市生源专科(含专科)以下和非紧缺专业的毕业生来市区工作。
4、加强舆论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要多形式、多渠道地开展舆论宣传,让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毕业生就业工作,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市属大中专学校要顺应改革的要求,转变观念,结合实际,认真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早进行就业形势教育,积极引导和帮助毕业生调整择业期望值,树立正确的就业观,促使他们顺利地、愉快地走上社会。
二、接收方法
1、凡外市生源的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进入我市就业须经汕头市大中专毕业生分配办公室研究同意,并办理手续。用人单位未经市毕分办研究同意私自与外市生源签订的协议无效,各院校需凭市毕分办《大中专毕业生接收函》方能介绍外地生源毕业生到我市。
2、中央、省驻汕单位接收毕业生须纳入我市统一管理,接收毕业生应优先考虑市区生源为主,对市职能部门推荐的与需求计划相同专业层次的市区生源毕业生不得无故拒收。用人单位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需求计划和名单之前,必须先报市毕分办审批同意。到我市就业的大专以上毕业生必须到市人事局毕分办报到后,再介绍到用人单位。接收中专毕业生应按我市改革中专毕业生就业制度的实施意见(汕市人[2000]66号)办理。各垂直单位派往市属各县市毕业生,须先征求县、市人事局同意,报汕头市毕分办审批,户粮关系一并转各县、市。
3、 各单位对本年度接收毕业生要及早做好计划,并由主管部门汇总填好《二00二年度接收应届大中专毕业生计划表》(表式附后)于四月底前报市人事局毕分办。
三、报到办法
| 相关热词搜索 |
